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栓剂前处理提取车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栓剂前处理提取车间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柳江区柳堡路529号花红药业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利用前处理提取车间现有厂房的部分闲置房间进行改造,新增提取、检验设备,建设栓剂前处理提取车间,改造面积约500㎡,新增一套提取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提取野菊花稠膏、苦参稠膏18t/a,处理苦杏仁粉及枯矾粉21t/a的生产能力。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实施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柳江区柳堡路529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2-6678627
电子邮箱:416887233@qq.com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之一文轩大厦11楼
联系方式:朱工 0772-8807168
电子邮箱:y_zhu1988@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UploadFile/file/20200806/2020081.doc














附件2:公众意见表UploadFile/file/20200806/2020082.doc

